黎智英获准保释 人民日报: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

2020-12-28 13:21:06 作者: 黎智英获准保

  怂恿罪恶,便是对正义残暴。

  十二月23日,涉嫌违背香港国安法及串谋诈骗的乱港喽罗黎智英,被香港高等法院同意保释。音讯一出,言论惊诧,香港市民难掩愤恨,包含许多法令专业人士在内,各界人士纷繁发声对立,特区政府律政司坚决提出上诉,唯有极少数反中乱港分子额手称庆。香港表里遍及质疑,黎智英身负重罪,假使借此逃遁或在保释期间持续祸乱香港,谁来担任?

  以法令为准绳进行判决,是法治的基本原则,也是法官有必要遵从的原则。黎智英身负多项指控,其间包含因涉嫌违背香港国安法被指控,该法第四十二条清晰规则,“对违法嫌疑人、被告人,除非法官有满足理由信任其不会持续施行损害国家安全行为的,不得准予保释。”该条款非常清晰,“不得准予保释”是常态,除非在特别状况下,即法官不是“有理由信任”,而有必要是“有满足理由信任”嫌疑人不会持续作恶,才干准予保释。这意味着,准予保释是破例,且门槛很高,为的便是避免嫌疑人在保释期间持续损害国家安全。黎智英恶名昭彰,极度危险,却成为香港以违背国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,首个被保释的人,真实匪夷所思。香港国安法立法后,假如像黎智英这样的乱港祸首都能够保释,还有谁不能保释?

  即便如此,对立派又跳出来,诬蔑保释条件“过于严苛”,这纯属心怀叵测。一些人被他们利诱,误以为保释条件已满足严厉,能够避免潜在危险。这彻底是小看了黎智英。一方面,黎智英财力雄厚,关系网布满,无论是藏在家中策划乱港举动,仍是弃保逃跑,都不是难事;另一方面,黎智英是一些外部实力的重要棋子,反华价值很大,外部实力也有为其逃港供给方便的动机。由此看来,法官设定的保释条件简直形同虚设,与黎智英对国家安全或许形成的损害彻底不成正比。假如不信,无妨看看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峰等人,哪个不是保释后逃跑,连一个“小年青”曾志健都有办法逃跑,更何况“能量”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黎智英?这些沉痛的经验莫非还不足以警醒?

  而值得诘问的,又何止是保释问题,黎智英相关案子的司法统辖问题相同值得审视。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清晰规则,“案子触及外国或许境外实力介入的复杂状况,香港特别行政区统辖确有困难的”,经相关法令程序,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公署行使统辖权。长期以来,黎智英不只在网络、媒体上揭露呼吁外国制裁香港,乃至私会外国政客,摇尾乞怜、卖国卖港。自香港国安法施行以来,相关言行仍未中止。美国对香港的一系列制裁,黎智英无疑发挥了重要爪牙效果。黎智英也因而成为首个以“勾通外国或许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罪”申述的嫌疑人。而黎智英被捕后,美国副总统彭斯、国务卿蓬佩奥等西方政客敏捷跳出来,施压港府放人。这恰恰进一步坐实了“勾通外国或境外实力”“外国或许境外实力介入”的相关指控。凡此种种,莫非还不足以发动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则?正是在这种状况下,许多香港市民呼吁,驻港国安公署彻底能够依法决断出手介入此案,这有满足的法令依据。

  黎智英所涉案子事关国家安全,在香港具有标志性含义,假使司法机关不能秉公处理、依法办事,就会对香港法治和社会公益形成巨大冲击,将国家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地步,发生难以估计的负面效应。现在,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,并要求在等候处理上诉答应期间再度拘押黎智英。咱们等待,香港司法机关严厉履行基本法、香港国安法规则,作出正确挑选。咱们信任,在我国的土地上,在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,像黎智英这样的叛国乱港分子必将遭到法令的赏罚。

  此前报导:

  梁振英:若黎智英逃离香港,法官要担任吗?

  十二月23日,涉嫌违背香港国安法及串谋诈骗的乱港喽罗黎智英,被香港高等法院同意保释。在多名乱港分子弃保逃跑之际,法官这一决议,令香港不少政界及法令界人士哗然。

  香港前特首梁振英责问:“若黎智英逃离香港,法官要担任吗?”有法令学者标明,若律政司就保释决议上诉终院失利,特区政府应考虑将黎智英移送内地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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